正性注解

  我所谈“法身和法轮不是独立的生命体”后,有学员问《转法轮》中讲“法身的意识,法身的思想受着主体的控制。可法身自己又是一个完整的、独立的、实实在在的个体的生命”是不是有矛盾?我看这是没有理解好法。法身是不能和完全独立的生命一样的概念来认识,因为他们就是主尊的形像和思想的法力与智慧的如意表现。有按照主尊意向独立做一切事的能力。所以学员只注意了后一句话,而没有注意前一句话,“法身的意识,法身的思想受着主体的控制”,所以既有独立完整的主尊形像,又有主尊性格特点,可又能独立完成一切主尊所想之事。而一般的生命是没有人控制的。当人们看法身时,又是一个完整的独立的实实在在的个体的生命,其实说白了我的法身就是我。

 

李洪志
一九九六年七月二十一日